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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看一下这个故事,那个男孩子是不是很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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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心剑永恒
时间:
2008-7-7 12:36
标题:
大家看一下这个故事,那个男孩子是不是很傻?
我最近心情低落,没什么好心情,注意不是因为论坛的事啊!我给大家讲个故事,觉得那个男孩子是不是很傻?
在一间被别人说是垃圾的学校,就算毕业也没前途,这男孩子就不相信,就考了进去,本来可以出外读书,有更好的前途,可是放弃了。在这间学校读了一年的他就发觉,自己很天真,很无能,很无知,甚至人情世故也不懂。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很天真的想法:半工读!就是夜晚工作,早上读书。可是,谁会请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工作啊?谁愿意做那犯法的事情啊?根本就没这个可能,但是那个男孩子不断地找,无论酒吧,网吧,桌球室,大排挡等等的娱乐设施全都走访过都没找到!直到找到一份派传单的工作,虽然只有一天时间,但是他也很满足!也许他的成功会携带一些好运,在工作中认识到一位跟他一样的女孩子,可是她比那个男孩子成熟,甚至比他更加优秀,虽然不在自己家乡读书,可是她还是希望从工作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。在晚上的时候,那男孩子下班的时候得到了他一天的报酬:50元,那时他已经心满意足了,因为他得到的是经验,而不是财富!但是在他意料之外的是等他的是刚从工作中认识的女孩子,那时候她已经迎面走过来,
女孩子:你是第一次做兼职嘛?
男孩子:恩,但是也很高兴,我叫陈永恒(以下简称:恒),你叫什么名字?
女孩子:我叫李泳欣(以下简称:欣),你在哪里读?
恒(笑着说):JB,我觉得你不是在这里读书,但你的乡音怎跟我一样啊?
欣无奈地说:= =!我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,不在这里读书,但是是这里的本地人!
恒:哦!这么晚了,怎么等我啊?
欣(脸色变怒)说:等你要理由吖?这是我的自由,你管不了,好啦!现在那么晚你也总该送我回家吧!
恒(汗!-_-!)好啦,好啦!我送你就是啊,你家在哪啊?远不?还好我骑了单车!
欣(开心)说:恩!不远,只是距离这里1公里而已!
恒(惊讶)说:这也不远啊?@#$%%@*&()#·¥— —*...................,算啦!送你回家去!
欣(不耐烦地边走边说)说:麻烦不送是不?你很大意见?有的话就别勉强!
恒(推着单车)说:上车吧!小姐,早就答应别人的事我能不做嘛?
欣(跳上车)说:这车挺好吧,也不错!应该很值钱!
恒心想:这是我最喜欢的车啊,自己改装,自己拼的,零件都是自己精挑细算的,怎么不值钱,时速20公里,还很环保!,开口说:好啦!我送你回家就行啦!
欣(用双手抱着恒的腰,撒娇)说:明天我要上学,每个礼拜才可以回来,可是每回到家也很闷,回到学校夜晚也很闷,我不想那么寂寞啊!你能陪我嘛?
恒听了之后,真的是哭笑不得,无奈地说:你的学校跟我不同,我的家跟你的家也不同,我怎么陪你啊?大小姐!
欣(一手掌拍了一下恒的背)说:你不动脑子啊?这个世界上有电话和手机这东西啊?你的手机呢?在哪啊?
恒说:在我的兜里啊!
欣(双手分别伸进恒的兜里)说:在哪里啊?左还是右啊?我摸不到啊?
恒说:谁叫你拿我的手机啊?别。。。别。。。痒。。。痒。。。,好啦,好啦!在我的右边,伸进一点,对啦,对啦!拿吧!
欣(得意)说:拿到啦!不错嘛,嘿!怎么电话里连一个朋友都没啊?只有自己家人的电话号码,连一条信息也不看啊!等我看看,看谁挂念着你?
恒说:别啦!怎么你不尊重别人的私隐啊?我的电话里有多少个电话号码关你有什么事啊?
欣(看完短信)说:没啥短信,全都是广告,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,聘请男公关你去不?呵呵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恒(暴汗,红着脸转移话题)说:现在去哪里啊?到你家的附近啦!这么晚还是别胡闹吧,送你回家要紧!
欣(不满)说:直走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拐一个弯就到!行啦!下次找你!
这时恒的手机响了,响起一首《说爱你》的铃声,来电显示“你老婆—欣”,我暴汗说:你怎么把我的手机弄成这样啊?嘿!你给我解释!欣什么都不说,回家了,这时懵懂的恒惟有回家!
因为这一次的邂逅令到恒知道爱的存在,欣在短短一个月时间,将恒的所有朋友都认识了,但是恒问欣:你的朋友呢?的时候,欣只说:朋友,我没,孤单着!其实在别人眼中,恒和欣是最幸福,最甜蜜的一对小情侣,就算吵架也是那么恩爱!也许老天当恒的成功走过的时候,失败就随着而来,认识欣半年了,当中也包括五个月甜美拍拖的日子。当恒的生日前一天,突然
欣说:我们分手吧!
恒(一脸惊愕)说:为什么啊?我做错了什么东西?
欣说:谢谢你一直那么爱我,可是我爱的人不是你,你只是我爱的人的替身而已,只在你身上找到他的影子,因为你们实在太相似,我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不想爱的那么辛苦,我的心只容下一个人!
恒说:那是谁,是认识我前认识还是?
欣说:时间不是问题,是我自己问题,你还是忘记我吧!我根本不值得你去爱!我宁愿伤害你的心也不愿意伤害他的心!
恒说:既然这样我也没办法!我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走啦!我的生日。。。。。你不用来!我想静一下!
天,是恒的伤心日子,也是生日前的受难日,恒最终流连到网吧,酒吧,甚至像挥金的富家公子一样花钱,这些钱是,哪里来的?是恒辛苦工作赚回来的,想在生日那天隆重地跟欣浪漫一下,拿着红酒,吃着西餐,享受着最高级的晚餐!可是这一切都是梦,是遥远的梦!后来才知道,欣爱的人,是自己的同专业的师兄,学校的人都说:像双胞胎一样,可是就不同妈!所以恒很不愿意跟他一起,甚至他去的地方恒就要无声地离开!
痛苦的日子是有限的,人总是要活下去的!恒在朋友的鼓励下终于振作起来了!两年之后,恒和欣都毕业了,恒就在一家公司工作,而欣做了自己最自豪的职业——老师!在两年时间,恒除了痛苦外,什么也感受不到,在学业上考了无数个证书,得到无数的奖励,他只是一笑而过,他最希望的是欣能在自己的身边,能跟自己开心,跟自己说:你真聪明,不愧是我的男朋友!,在两年时间里恒在网上找到欣的博客,经常上去看她的的日记,看她的经历,看她的成长,体会她的开心,伤心,痛苦,高兴,而每一遍日记也看痛了恒的心,因为都写着跟自己一样的人,再欣身边的不再是恒,因为她已经不爱恒,而恒却永恒地爱着她,就算欣不爱他,他也会继续爱欣,祝福欣,因为恒在失恋中学会了坚强,学会了看透人情世故,学会了放手,学会了祝福最爱的人,也知道恨一个人很痛苦,所以恒不恨欣,只是恒永远不爱别人,这一生都爱着欣,至于其他女孩子,他都看不上,甚至学会了拒绝!那个男孩子是不是很傻?
作者:
心剑永恒
时间:
2008-7-7 12:38
你们随便发言吧!沙发我坐!
作者:
随心
时间:
2008-7-7 12:47
呵!傻?会吗??他哪里傻了??爱自己所爱是傻吗???
不是,如果,我爱一个人只要他幸福,我就会幸福。只要他开心,我就会开心!
不需要得到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其实爱是需要争取的。
你相信一见钟情吗?我不信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
心剑永恒
时间:
2008-7-7 12:55
标题:
回复 3楼 的帖子
很多女孩子都是这样说的 :你相信一见钟情吗?我不信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但是到最后还是一见钟情!
作者:
揮劍崭紅塵
时间:
2008-7-7 13:06
不知道 很傻 真傻 傻啊~~~~傻瓜~~~~比我还要傻~~~ 真傻~~~
作者:
随心
时间:
2008-7-7 13:10
本人坚决不信一见钟情
作者:
揮劍崭紅塵
时间:
2008-7-7 13:18
标题:
回复 6楼 的帖子
姐姐 你和你男朋友是怎么的啊????不是一见钟情?????????
作者:
ebl321
时间:
2008-7-7 13:56
傻?为什么?
有追求的东西就行了.
作者:
心剑永恒
时间:
2008-7-7 14:05
标题:
回复 6楼 的帖子
我们还是别吵啦!
作者:
揮劍崭紅塵
时间:
2008-7-7 14:41
他们那也算?????追求???我撞墙算了~~~
作者:
xianjian
时间:
2008-7-7 21:39
我还是不看了……看了又要伤脑筋了……飘过好!
作者:
心剑永恒
时间:
2008-7-7 22:42
标题:
回复 11楼 的帖子
主角不是你啊!
作者:
梦天
时间:
2008-7-7 23:37
偶不信爱
作者:
随心
时间:
2008-7-8 11:53
原帖由
ebl321
于 2008-7-7 13:56 发表
傻?为什么?
有追求的东西就行了.
知音啊!!!!
偶同意你
作者:
揮劍崭紅塵
时间:
2008-7-8 12:56
标题:
回复 14楼 的帖子
...................
追求什么...???唉~~~我都没什么好追的啦~~只有金币~~~~~~~~!!!
作者:
随心
时间:
2008-7-8 13:37
一见钟情来得爱情,偶没想过,也没信过,更没有经历过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没有过那种眼神噼里啪啦的感觉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
心剑永恒
时间:
2008-7-8 15:33
楼上15楼的
自己争取啊!加油!
16楼的
你没试过,当然不知道啊!
作者:
揮劍崭紅塵
时间:
2008-7-8 19:04
....................
你试过~~~~ 说句不好听的~ 还是你被X
作者:
随心
时间:
2008-7-8 20:30
哈,笑话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追偶的人一大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可惜啊,没有看对眼的。。
唉
作者:
揮劍崭紅塵
时间:
2008-7-8 21:38
标题:
回复 19楼 的帖子
.............
好强大 ~~~那么多追你的啊???
作者:
妖狐蝶裳
时间:
2008-7-9 21:53
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吧...
虽然我不相信爱情,不过我却也不觉得他傻...
爱没有对错。
作者:
御剑飞行
时间:
2008-7-29 16:58
很感人啊,他一点也不傻,倒是那女的,一点礼貌也没有,乱翻别人的手机,最后还。。。。
作者:
xiao瞳
时间:
2008-8-4 11:53
人类的欲望什么时候才可以满足...我看我也可以会火星去啦...
作者:
雨雪霏霏
时间:
2008-8-4 14:31
“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”
这个男孩给我一种“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”的感觉,
我们应该尊重他的选择。
作者:
轩辕璟天
时间:
2008-8-24 19:08
崇拜2楼的大哥(还是大姐?),我不相信一见钟情,但我相信一剑终情~~~~~如果那个男孩子无偿送我100元,那他就是傻子。。。。。
作者:
star5
时间:
2008-9-14 16:46
偶一个小孩子还是别多看这种东东好餓~~~也请大家关照下别发哦
作者:
凝幸冰澜
时间:
2008-9-14 20:12
一见钟情一个人就这样,好像我
为她付出什么都无所谓
作者:
心剑永恒
时间:
2008-9-16 09:09
标题:
回复 22楼 的帖子
别生气喔!现在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!
27楼的!别哭啊!你肯定有的!
作者:
紫陌丰田
时间:
2008-9-26 09:19
真够傻 但是要我我也这么做 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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