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启辅助访问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注册 |登录

橘汁仙剑网

查看: 2034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新闻] [转多玩游戏]欢聚互娱周剑 《古剑OL》手游版已拿下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奋斗
    2016-1-26 12:41
  • 签到天数: 448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15-7-31 15:32:3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《古剑奇谭网络版》是上海烛龙自主研发的一款承袭《古剑奇谭》系列游戏世界观的大型3D仙侠类MMORPG网游。游戏世界观与《古剑奇谭二》有关联,将在二测开启全部六个职业, 并开放江都主城。7月30日,Chinajoy正式开展。多玩记者约到了欢聚互娱总经理周剑进行了一次专访,专访内容以欢聚互娱旗下联合运营端游《古剑OL》为主。
    “《古剑OL》面临两个很大的难题”

    《古剑奇谭网络版》(以下简称:古剑OL)众所周知是由烛龙研发的经典IP改编而成。截止到目前为止,《古剑OL》依旧是受到一些争议,比如单机粉丝玩的不亦乐乎,而非单机粉丝玩的云里雾里。用周总的话来讲,就是《古剑OL》面临的三大现状和两大难题。

      “第一,核心单机粉丝对于游戏的设计理念很认可,他们习惯游戏的难度设置和可变性;第二个是高端游戏用户,一些认为新手的部分过于冗长,这部分玩家经过各种游戏洗礼后会更浮躁一些,更想看到后面的内容。第三是纯小白用户,是被古剑的IP吸引过来的。很多都不是游戏玩家,会不知道怎么玩。”

      从周总的话中,不难看出《古剑OL》的层次划分明显。小编曾经也质疑过《古剑OL》只做单机粉丝会不会对网游生态不好,用户群集很窄,而欢聚互娱和网元圣唐已经开始在计划解决这件事情。

      周总表示,未来可能会从两个方向来解决这个问题。对于高端游戏用户可能会采用“跳过设计”来让这部分玩家能够快速通过新手部分,而对于小白用户可能会在游戏中做一些非强制性攻略性的引导展示。

    “古剑IP合作不仅限于游戏,或涉及影视、音乐等”

    在上半年的签约会上,小编有幸和孟总聊过古剑IP的合作方面的事情,而孟总也提到过会与欢聚进行古剑全品牌线上的合作。此次与周总的访谈中,也同样提到了相关问题。

      “YY不仅仅是做游戏,娱乐、音乐也很强。所以之前我们也和网元圣唐方面聊过古剑影视、音乐的事情。”虽然关于这个问题未有最终定论,但是周总表示“古剑IP的合作绝不仅仅限于游戏”。

      同时周总还透露,与《古剑OL》端游一起被欢聚签下的还有《古剑OL》的手游版。这款手游区别于最近正在测试的一款同IP手游,龙图所签的只是《古剑奇谭一》的手游版。


    “YY和Gamebar账号将会打通,包括虚拟货币”

    在合作运营之后,实际上玩家所玩的服务器是有且唯一的,不会出现两组由不同公司运营的服务器。而这就会面临YY账号和Gamebar账号的打通问题。周总提到,双方账号是一定会打通的。

      账号打通之后,玩家最关心的双方账号的虚拟货币问题。周总对这方面做了解释,“Y币和Gamebar的金币也会随之打通,均可进行游戏的日常使用,玩家不用担心Gamebar的账户金币问题。”


    “大作=文化细节+创新思维”

    重回端游,欢聚互娱在今年也将推出三款全新端游,其中《古剑OL》二测完毕,《新风云》已经开启首测。而周总透露,另一款端游《天衍录》预计今年下半年首测,年底前完成不删档测试。

      欢聚所定义的大作是什么?周总表示,一个是文化细节,一个是创新思维,两者加起来就是大作的血肉。而一般人所说的画面、打击感等等具象的细节实际上是一个大作必不可少的基础。

      “浮躁的市场下,游戏人已经很少去谈文化这个词了,但实际上游戏就是社会和历史的缩影。而文化并不是谈谈就可以,真正有文化的游戏,要将细节做到细致。而创新就很简单了,将任何一款好游戏抄一遍也不会成为第二个大作。大作需要给用户一个不一样的标签。但是创新并不是让大家去颠覆用户习惯,而是在游戏的设计理念上、游戏系统上重新融合起来。”[感谢阅读]



    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   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联系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排行榜|橘汁仙剑网 ( 浙ICP备18045743号-1

    GMT+8, 2024-12-5 02:49 , Processed in 0.100107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    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