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启辅助访问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注册 |登录

橘汁仙剑网

查看: 2369|回复: 2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仙剑四的《世界观》(转载)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无聊
    2010-1-13 13:05
  • 签到天数: 2 天

    [LV.1]初来乍到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08-11-24 20:21:1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天地处于“混沌”状态,有“盘古”生于其间。

      盘古身体不断成长,原来的混沌状态不能容纳其身体而分裂,“清气”上升为天,“浊气”沉降为地。

      盘古死后,其精、气、神分化成三位大神,分别为伏羲、神农女娲。被称为“三皇”。原本蕴藏在盘古身体内的“灵力”逸散,分解为水、火、雷、风、土“五灵”,散于天地之间。而盘古之心悬于天地之间成为连接天地的纽带,并与天界清气所钟之地连接,因清浊交汇而生“神树”,成为天界生命之源。

      因天地间生灵太少,三皇分别以不同形式创造生灵。

      伏羲以神树吸收神界清气所结的果实为躯体,注入自己强大的精力,创造出“”。由于神树果实来源稀少,因此神的数量极少,但灵力强大。神不耐大地浊气,因此居于天,形成“神界”。

      神虽然有男女之分,但交合繁衍后神本体会失去灵力逐渐死亡,并不能增加神的数量,因此被严禁交合繁衍。

      神农以大地土石草木为体,灌注自身气力,创造出“”(包括走兽昆虫)。因神农注重数量和能力,因此兽的种类、数量很多,且能力多样,但是心智没有开蒙。

      女娲以土、水混合,附以自身血液和灵力,用杨柳枝条点化,依自己模样塑造,造出“人”。

      人体态优美,富有智慧,但体力较逊,虽然没有特别的能力,但领悟力极强。

      神居于天,人、兽居于地,另有“鬼界”作为人、兽等生灵的轮回中转之所。数万年来相安无事。后因人、兽过度繁衍,时有冲突。

      三皇之一的神农在人间暴毙,一说因尝百草中毒而死,另说是因为他与兽交合繁育后代而死。

      不久,兽类中出现了一个具有极高智慧的统御者——蚩尤

      蚩尤率领兽族向人类开战,意图独占大地。人类取得神族援手,在神将轩辕氏的指挥下击败蚩尤大军。蚩尤拼尽余力,打开异界通道,将残部送达异界。

      蚩尤残部在异界逐渐修炼成魔,“魔界”也逐渐形成。而蚩尤所打开的通道,后世称之为“神魔之井”。神魔之井是连通神魔两界的唯一通道,神魔两方在里面设有重重障碍,并派重兵防守,严禁两界生灵通过。

      神界之主伏羲自封“天帝”,封闭了天界之门,迫使人类皇帝向自己称藩。女娲则与人类男子交合,生下了特殊的种族-女娲族。不久女娲力竭而死。

      魔界的蚩尤则自封为“魔尊”对抗神界,目前魔界由魔尊重楼统帅,正酝酿着一次对神界的终极之战,打算以此一统六界。

      兽类中偶有经过修炼,激发出自身继承的神农力量,成为具有特殊能力的“”,而人类经过修炼也能激发出自身继承的女娲灵力,修成为“”。

      妖和仙的形成除了和天赋以及修炼有关外,还和地气有关。因此天上便有了“仙界”,人间也有十大洞天、三十六小洞天、七十二福地等“仙界”,其中最著名的仙界就是盘古之心所在的“蜀山仙剑派”以及天上仙界下方的“昆仑琼华派”。

      相对应的,虽然看起来妖类都单独行动,但群妖聚居的妖界也是确实存在的,妖界之所在,乃是一处比蜀山更靠近盘古之心的处所,谓之“里蜀山”。除此之外,人间也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妖类聚居之所,;例如幻瞑界,但规模都不可和里蜀山同日而语。
    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   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沙发
    发表于 2008-11-24 20:44:54 | 只看该作者

    听的有点像!

    听的有点像魔兽的感觉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20-11-11 16:07
  • 签到天数: 174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藤椅
    发表于 2008-11-25 14:12:47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怎么总觉得好像这个帖子看过了?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联系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排行榜|橘汁仙剑网 ( 浙ICP备18045743号-1

    GMT+8, 2024-6-8 02:09 , Processed in 0.113929 second(s), 21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    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