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启辅助访问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注册 |登录

橘汁仙剑网

查看: 22773|回复: 16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闲聊灌水] 由"水"想到的看法

  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22-7-9 11:31
  • 签到天数: 1011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发表于 2008-5-22 19:59:4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这里是闲话区,灌点水应该不会有问题吧.
    鄙人观点无文采可言,希望大家谅解.
    好,现在开始闲话了.

    就个人而言,"灌水"这个问题其实很麻烦.在细节讨论之前,先讲个其它相关的东西----回帖美德.
    回帖若说是美德,应该还是说的上的.一位作者巧思,并得出好的想法,于是乎原创诞生,接着,玉指一点,我们便看到了.
    看完一篇文章该有什么反映?
    激动?兴奋?抑或是鄙视(众口难调,这是没办法的事情)?!
    有人选择发表自己看法,所以,回帖便出现了.
    有人选择沉默,因此,点击与回帖的距离拉大.
    有人说,作品如自己的孩子一般,比喻其实并非完全贴切,但某种程度上还是体现了作者的心情.父母希望听到别人对自己孩子的赞扬,但有怕听到的是批评.虽然心中矛盾万分,但知道有人评价,还是想听些什么.如果什么都不说,真的是种打击.(这个是我的猜想,我怎么可能知道.)作品亦如此.
    鉴于这种原因,网络上便出现回帖美德的说法.回帖不仅是对作者那种矛盾心理的满足,更是让作者有所进步的指导.多回帖更是对作者发贴欲望的满足和肯定.(其实这还是我的猜想,若干年前,我还只玩单机不上网)
    话外的东西先到此,开始正题------灌水
    灌水的官方解释其实我不是很了解,但我有我的理解方式.
    灌水的诞生,不必说,自然是由回帖引起的.
    回帖分两种,感想和灌水.(大体上我觉得分两种,但什么广告和脏话我不想提了)
    一篇帖子出来,好坏先不说,但写了感想对作者来说真是一种奖励.(我是这么想的)
    好的感想会指出不足,一般的感想也是两种思想的交流,大有"神交"以久的感觉.细心的作者回头看的自己写的东西被人评价时,可以借此提升自己( 看到一半,豁然开朗,眼前竟是LEVEL UP!:lol );
    若作者文笔不凡,甚至可能还会引来一群"粉丝"前来助阵.在批评与鼓励的同时作用下,一位有潜力优秀的网络写手可能因此
    诞生.
    再说灌水吧.其实我个人并不对帮人顶贴的行为多么厌烦.按说我灌的水也不少,看完了,还算喜欢的就敲个"顶",不敢苟同的就来个"阅".真正让我眼前一亮的才开始写感想.(唉,能力有限,除了对优秀的表示佩服外,我确实写不出什么有影响的回帖.)
    然而问题随之而来.作者很少会满足与一个"顶"字.(人家耗精力去写,你图简单就写个"顶",当然会不爽).
    论坛贴吧管理员考虑到这点,便个回帖加了下限.但问题却随之而来.
    如果说一个"顶"字是灌水,难道我来个"顶X100"就不是了?显然不是.我开按看个记事本,里面都是些空洞的赞美话,难道作者就喜欢看了?再次声明:"非也!"若说非灌水,除了写感想外,便都不是了显然太偏激.
    个人观点,评判是否灌水,绝不能从字数衡量,即便是简单的一个"顶",其间也可能包含了读者的心声-------这个观点我同意!
    其实,即便是读者,也有读者的难处,读者肯打一个"顶"字,而不是看完了就关,至少可以表现了读者对作者认同.
    有时候,一个读者可能在看完一篇文章后很有感触,但千言万语纠结在一起的时候,真如老虎吃刺猬般,无从开口.
    再有时候,另一个读者可能会因为语言表达能力与思想见解的限制,而很难回一个像样的贴.
    这个时候怎么办?关!不对,我明明赞同,这个时候关了帖子,对作者的思想和我的人格是种侮辱.那怎么办,当然是打个"顶",告诉作者,写的好,我支持你HOHO~~!
    接着,出现回帖字数下限,心情真是瞬间DOWN到谷底.但为了作者的思想和自己的人格,就多打了几个"顶".心中却真是不爽万分.
    长此以往,恶性循环,每回帖一次都要不爽一次,稍遇蛊惑,便放弃了回帖的好习惯,再或者便换一个加下限的网站.读者若是走了,那作者还能留得住吗?读者与作者都不在了,网站留下的都是光杆司令,网站还有什么吸引力吗?自然,加了下限的地方,显然在吸引力的方面输在了起跑线上.但这又是何苦呢?
    故综上所述,我们可知,强扭的瓜不甜.
    那该怎么办?
    用现在最流行的话讲,我们当然是要建设一个读者与作者和谐共处的乐园.各退一步.:handshaken" />dshake" /> 作者理解读者一点,毕竟人人都不像你们那么有水平,不然自己就发贴去了;读者也退一步,毕竟人家写东西不容易,我们能有什么感想尽量写吧,不要那么吝啬嘛;同时,管理员也通融通融.于是,和谐乐园便可诞生.(太理想化了点.)

    其实也没写了这么个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没别的意思,就是希望这里也把回帖下限取消了.毕竟现在这还不是太热闹,回帖与看贴的次数还是有很大出入的.
    理解万岁!
    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END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    [ 本帖最后由 ebl321 于 2008-5-22 20:03 编辑 ]

    评分

    3

    查看全部评分

    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   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5-1-21 17:47
  • 签到天数: 71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16
    发表于 2013-12-23 15:25:13 | 只看该作者
    楼主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发帖建议是对论坛和大家的尊重,看帖回帖是对LZ的尊重,减少灌水确实有助于使帖子更充实有内涵,但是偶尔水一下,增添一点活跃气氛未尝不可,毕竟这儿是三剑粉丝的休闲家园,水或禁水,任何一种单调的风格都会让人索然无味啊。
    回复 支持 反对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15
    发表于 2013-8-26 23:06:51 | 只看该作者
    说的好,一定回复~
    回复 支持 反对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21-5-7 19:08
  • 签到天数: 114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14
    发表于 2012-4-7 09:16:01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基本上以水区为家-  - 。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懒
    2011-4-4 04:20
  • 签到天数: 7 天

    [LV.3]偶尔看看II

    13
    发表于 2008-12-8 09:21:03 | 只看该作者
    哈哈,真历害呀!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24-2-24 14:04
  • 签到天数: 117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12
    发表于 2008-10-7 10:53:41 | 只看该作者
    将心比己啦~其实我也很在意自己帖子的点击率和回复率的 =z=...
    所以我看过的帖子也会认真回的 T^T...这样才不会对不起楼主~~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6-2 13:55
  • 签到天数: 613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11
    发表于 2008-10-1 11:43:46 | 只看该作者
    真NB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24-9-7 01:12
  • 签到天数: 176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10
    发表于 2008-10-1 10:24:3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嘿嘿嘿嘿,我正在美德中~~~~/:xiao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6-2 13:55
  • 签到天数: 613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9
    发表于 2008-9-23 07:32:45 | 只看该作者
    这样的话  对自己对大家都是一种尊重   尊重别人才能尊重自己吧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20-3-17 14:12
  • 签到天数: 502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8
    发表于 2008-8-20 10:59:27 | 只看该作者
       
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 灌水无罪~~~~~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2-2-19 18:51
  • 签到天数: 543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7
    发表于 2008-6-1 11:42:47 | 只看该作者
    强!:hh :hh :hh :ll :ll :ll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联系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排行榜|橘汁仙剑网 ( 浙ICP备18045743号-1

    GMT+8, 2024-11-24 13:54 , Processed in 0.129680 second(s), 26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    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